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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概述


未势能源(简称“公司”)历经3年内部孵化,于2019年4月15日由长城控股集团发起设立,注册资本4.5亿元人民币。公司致力于让驱动世界的力量回归自然,以可再生能源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。


自2021年底以来,公司已完成两轮私募融资,累计融资超14亿元人民币,注册资本达到近8亿元人民币。通过融资,成功引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、中建材新材料基金、人保科创股权投资基金、建信领航发展基金等战略投资者,持续优化公司股东构成,进一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,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,提高经营效率,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。目前,公司已开启B+轮融资进程,IPO合规准备也在稳步推进中。


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,对修改章程、增资、利润分配、选举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。


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,向股东会负责,行使公司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决策权,确保股东价值最大化。



股东会


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,目前由17名法人及个人股东组成


股东会的主要职责为:


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• 选举和更换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
• 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• 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;
• 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• 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•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;
•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;
• 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;
• 修改公司章程。



董事会


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,向股东会负责。目前董事会由5人组成,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张天羽、执行董事兼总裁CHEN XUESONG、非执行董事唐海锋、杜硕和孙洁。


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:


• 召集股东会会议,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;
•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;
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
•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•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•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;
• 制订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;
•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
•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,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;
• 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;
•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。